实习记者:韩宇航<\/p>
7月7日,广东证监局公告,广东证监局2022年3月14日印发《关于展开辖区私募出资基金2022年自查作业的告诉》(广东证监发〔2022〕25号),要求各私募基金办理人安排展开自查作业,其间办理规划在2亿元(含)以上的私募基金办理人应当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自查资料,到6月15日,仍有24家私募基金办理人未按要求报送自查资料。<\/p>
此外,广东证监局要求24家私募基金办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带着自查资料于8月15日下午2点到该局承受监管约谈。如仍拒不履行合作责任,广东证监局将采纳进一步惩戒办法。<\/p>
表:未按要求安排展开自查作业的私募基金办理人名单及组织P码<\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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